[成都日报]道德有时就是一种能力

时间:2014-12-24浏览:10

  有两则关于道德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评。一则是因德而获荣:在抗震救灾中,为灾区孤儿哺乳的女警蒋晓娟被破格提拔为公安局副政委。另一则则是因德而获损:“先跑老师”范美忠被取消教师资格!(综合6月16日新华网和《成都晚报》报道)

  两则新闻都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对于“警察妈妈”被破格提拔,有人认为这种破格提拔是对其感动中国表现的中肯表扬,并不存在有意识的道德拔高,也有人认为道德不能成为破格提拔的依据,职务调动应该首先强调的是能力而不是品德。对于“范跑跑”被取消教师资格,有人说这是教育部门的恰当表态,也有人说,师德并不包括舍己救人,教育部门在以道德的大棒干预个人的自由。

  道德到底在生活、职业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有两个常识必须厘清:按照富勒的划分,一是道德可以分为愿望道德与义务道德,愿望道德是一种实现社会生活幸福的高标准,比如见义勇为、舍己为人,而义务道德是一种保持社会生活有序的低标准,比如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等。我们能要求别人执行的只是义务道德,而不是愿望道德。二是道德与能力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不是完全等同的,道德上的榜样未必是一个工作上的劳模。尽管,劳模通常会有较高的道德标准。

  从第一个角度看,似乎“范跑跑”是无辜的,他是一个不高尚的人,但未必不是一个合格的教师,比如他所在学校的校长就说他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从第二个角度去看,“警察妈妈”似乎是幸运的,她只是比常人做得更出色一点,或许授予她感动中国的称号比破格提拔更恰当。

  但如果我们把道德与职业的联系放在地震灾难这样的特殊情境下,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为,在特殊的情况下,愿望道德与义务道德的标准是模糊的,平常所谓的高尚的愿望道德,在危难时就可能成为必须承担的义务道德。比如,在和平安全的环境,要求老师舍己救人是一种苛求,但是在地震发生时,要求老师先疏导学生就是一种义务。同样,在特殊情况下,道德与能力是直接相连的,没有较高的道德标准就一定无法表现出应有的能力,无法提供应有的服务。就像,没有舍己为人的精神,“警察妈妈”是不可能把那些嗷嗷待哺的孩子安顿好的。

  在特殊情境下,道德就是一种能力。只有那些有道德,有愿望道德的高尚者才能够勇敢、毅然地作出选择。而特殊情况下,社会所需要人们付出的能力并不复杂,可能不是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而是高尚道德的一次闪光。所以,虽然明白道德可分为义务道德与愿望道德,明白道德与能力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但我还是赞同破格提拔“警察妈妈“,赞同取消“范跑跑”的教师资格,因为他们的表现在特殊情况下就是一种能力,前者恰恰具有,而后者不幸缺失。(乾羽)

                                                                                            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