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以职业荣誉感建设崇高师德

时间:2014-12-24浏览:13

■ 社论

  又是一年教师节。这个节日,既是尊师传统的体现,更是重教策略的一个载体。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要向辛勤的老师们送上一份特殊的祝福。

  今年,有关“师德”的几次讨论先后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从四川地震中涌现出一批像谭千秋那样舍己救学生的老师,同时也让“范跑跑”这样的另类观点出现在公众视野。教师节前夕,教育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继1997年以来我国首次对师德规范进行修订,师德新规中增加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护学生安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等新条目。

  近年来,教师地位的提升有目共睹,教师的收入也相应得到了提高。虽然这种待遇相对于快速上涨的生活费用,依然不能说太高。但由于一些老师的表现与传统的为人师表相背离,有关师德的问题引发社会讨论。据媒体报道,今年教师节和中秋节同时到来,有家长给教师的节日礼品,是“海外游”,据一些家长反映,现在给教师的礼物,月饼已经拿不出手,因为老师已经“多得要吐”。(9月5日《新闻晨报》)

  不得不指出,一些地方的师生关系功利化,影响到公众对当今师德的评价。当然也有人说,绝大多数的老师是收不到礼物的,能收到礼物的是那些学校里有权的校领导,不是所有老师;还有人说,还有些地方的教师能在中秋吃到月饼已经不错了,他们工资还存在拖欠。

  这些信息表明,我国教师队伍十分庞大,而因地区差异、校际差异,教师的工作、生活状态也有很大差异,学校里教师们面对的问题也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反映出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普通教师的地位仍有提升的空间。

  今天在中小学校园中,普通教师的工资谈不到高,《义务教育法》中教师工资水平应该不低于或者相当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的规定,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落实。但普通老师的工作压力很大,不但有学生成绩的考核压力———学校一般以学生分数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还有学生安全的巨大责任———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层层下压,直接面对学生的教师往往成为实质上的“第一责任人”,更有因工作不努力而下岗的压力。领导经常会把“干不好,排队来应聘的大学生多着呢,还有硕士,博士”挂在嘴边,很多老师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教育理想,去“迎合”过多的行政评估,去做一些形式主义应付工作。

  的确,那些有崇高职业荣誉感的教师,比如那个日薪一斤苞谷的“苞谷教师”,因为其如此“低薪”下的孜孜不倦“感动”了中国,得到人们的尊敬。但如果不从压力环境中解放教师,仅仅是“为了生存”成为教师坚守岗位的理由,教师们将很难感受到职业的荣誉感,那他们的崇高师德的建设就缺乏一个坚实的基础。

  要重建师德,除了强化师德规范,更需要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的基本常识,让教师们有合理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保障,同时有事业发展的空间、有职业的成就感、能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和抱负。而这一切的基础,必须是进一步厘清教师和行政的关系,教师的法定待遇得以不打折扣,行政权力被规囿于法律的界限之内。

                                                                                   新京报 2008-9-10